2005年北京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区域经济专业》在职硕士学位班
【主办单位】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进而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在北京市举办《行政管理专业》、《区域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的人员,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二、资格审查及确认
1、我院(系)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照片6张;④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2、报名人员应在我院(系)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成人教育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确认。
三、录取
1、我院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择优录取。
2、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教学方法及考试
1、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发讲授提纲和教材,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半年时间讲授3-4门专业课,利用业余时间上课。
2、考试方式为:研究生院在统一规定时间(一般为每年的4月和十月的第四周)组织题库式闭卷笔试。如因学员本人原因缓考或补考,需另交考试费。
五、核心课程设置
1、行政管理专业:行政管理学、政治学原理、公共政策分析、组织理论、行政领导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法专题、政府经济学、社会调查原理、公共财政学
2、区域经济专业:经济增长与发展、区域经济学、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领导科学、房地产经营管理、技术创新与发展
六、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一年半(或两年)。
2、报名费:150元。学费:15000元,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
七、证书(双证)
1、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3、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学员,可申请北京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经济学硕士学位。
八、申请学位及办法
1、申请学位按照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办理。所交学费不包括进入论文阶段后的费用。
2、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在报名时同时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我院将按照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题库式闭卷笔试形式)即为学位课程考试,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4、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考试,由我院到研究生院统一办理手续,费用按规定由学员交纳。
5、我院(系)将为学员安排教师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
九、报名地址
报名处:北京大学资源西楼一层2114室,电话:62759101 62758089 QQ:510480753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