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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来袭 经转商风暴将至 业主们你们还不行动吗?晚了就该真哭了

(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3日 17:33:51 )

以下是新政原版新闻:

该网址不再展示

此次新政只对一下三种经济适用房房业主有影响:

1,名下有多套经济适用房,或有一套经济适用房且另外有商品房的业主。

2,名下有经济适用房且考虑出售,置换,出租,等改善性需求的业主!

3,名下有经济适用房房,且考虑新购商品房的业主!

若无以上三钟情况单纯自住则无需恐慌多交税费,国家2011年12月10号上调地价3917(回龙观地区)上调至12000(回龙观地区),2012年8月1号禁止做二次网签(俗称阴阳合同)避税!
拿100平米的房子来算:
契税: 100㎡X12000X1.5%=18000
土地出让金:100㎡x1200X10%=120000
加起来要138000的税费,在加几千块钱给经纪公司的代办费:这些钱完全可以给自己的房子做做装修的。

以下是11月1号新政的深度解析:

11月1号开始经济适用房满五年上市交易政府优先【回购】,看清了,是优先回购,而非直接回购:政府肯定不会拿市场价来回购您家的一经济适用房!但是如果您把房卖了拿12000一平米在去交税政府就不会给你机会了,肯定直接回购!
(所以政府此举就是为了增加税收,让买房的客户拿成交价去交税,您卖18000就拿18000交税,您卖20000就拿20000交税!)再算一下:假设20000交税100平米的房子:

契税:100㎡X20000X1.5%=30000
土地出让金:100㎡X20000X10%=200000
一下子就到了23万多的税费。
(第二就是打压经济适用房房价,您想您家房子从2005年2600一平米买的到现在20000一平米能出售,国家能看的下去吗?)所以此举对需要出售经济用房的业主有很大影响,谁买房不去买商品房呀,经济适用房那么多的税费?新龙城,流星花园,矩阵都满五年了!

还有重要一点,已有经济适用房业主若再新购商品房,则原有经济适用房直接回购,(因为国家认为经济适用房是给没钱人住的,那您都有钱再去买的经济适用房了就是放弃了原来的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了,所以回购)

北京现在是向深圳那种模式过渡,政策是一步一步来的,最钟经济适用房都会完全【封闭式运营】

以上是本人从事二手房工作4年对新政策的看房,若需详细信息可来电咨询:




发 布 人: 孔宁 查看次数: 228 次
交易方式: 赠送 有效期至: 2013年11月11日
估  价: 00000000 联 系 人: 孔宁
交易地点: 未填写 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 发布身份: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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